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
当前位置:法律知识吧 > 车辆交通 > 醉驾

酒驾认罪认罚会不会从宽处理?

栏目: 醉驾 / 发布于: / 人气:2.15W

酒驾认罪认罚会不会从宽处理?

在我们的生活中有时候会有一些饭局和酒场,对于开车的人来说都不喝酒,因为我们国家法律规定了喝酒开车是违法行为。但是有些人喝了酒就不清楚事情就开车了。这样就违反了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。那么酒驾认罪认罚会怎么样呢?下面本站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。

一、酒驾认罪认罚会不会从宽处理?

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案件,在量刑基准的基础上酌情下调20%左右。如危险驾驶案件,犯罪嫌疑人血醇浓度为186.74mg/100ml,依照量刑指导意见及类似案例,应建议判处两至三个月拘役,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,检察院在量刑建议时,会下调至一至两个月拘役。

程序从简首先是简化制作法律文书或者省略部分内部文书,如危险驾驶类、有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期的盗窃案件等,不再制作审查报告,大大简化了公诉环节程序。其次是提起公诉时不再单独制作量刑建议,而是在起诉书尾部提出量刑意见。最后是开庭时经核实被告人对认罪认罚程序不存异议,只需宣读起诉书,省略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,简化法庭审理。

二、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酒后驾车处罚规定:

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
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处十五日拘留,并处五千元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

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三、该标准规定: 车辆驾驶人员

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/100毫升、小于80毫克/100毫升为饮酒驾车;

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/100毫升为醉酒驾车。

四、据专家估算:

20毫克/100毫升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;

80毫克/100毫升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两瓶啤酒;

而100毫克/100毫升就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

我们在上面的文章中可以看出,对于酒驾认罪认罚我们国家是可以对此进行从宽处罚的。因为如果酒驾人员认罪认罚了的话减少了很多的法律程序等等,而且也说明了内心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错误,所以我们国家规定的认罪可以从宽处理方式是合理的。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。本站有在线律师,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,欢迎您随时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