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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军转落户政策

栏目: 转业 / 发布于: / 人气:7.36K
沈阳军转落户政策

符合一定条件规定的现役军人、干部可以进行转业,转业的同时也会得到一定的安置,包括支付转业费等等,但更多时候是对转业军人工作上的一种安排。目前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: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。 1、转业,首先转的是职业。自主择业的,叫自由从业者。 2、其次转的是事业。 3、再次,转的是岗位。如何安置好军队干部,不仅是部队组织、军队干部和其亲属高度关注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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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落户政策

(1)外埠人员在我市国有土地范围内购买成套住宅,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,准予其本人、配偶、及共同居住的未婚子女、父母在我市落户。
(2)私营企业、个体工商户,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,连续2年年纳税3万元,或当年(12个月)纳税5万元,在我市具有固定住所的,准予业主或个体工商户本人、配偶及未婚子女落户。
(3)委托经营、租赁我市国有企业、集体企业,从委托经营、租赁之日起,连续2年年纳税额超过10万元,准予经营人或其直系亲属、企业专业人员中,办理1名未婚人员落户我市。2年后年缴税金每满10万元,在上述人员中增加1人落户。
(4)外埠人员投资社会公益事业10万元以上,准予其本人、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我市落户。
(5)外埠人员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,使用我市失业下岗职工30人以上的,准予投资者本人、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我市落户。
(6)外埠人员具有普通中等专业以上学历,并在我市就业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的人员,准予其本人、配偶及未婚子女户口迁入我市。